民進中山市委會:推進破產企業“瑕疵”不動產處置,高效盤活存量資產價值
企業退出熱潮下的不動產處置的破局與重構,旨在對破產企業名下“瑕疵”不動產的處置方式提出不同嘗試,創新探索更加優質和高效的不良資產處置方式,著力解決破產程序中不動產“處置難”“變現難”的問題,保證破產程序順利推進、破產企業有序退出,持續打造我市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市政協常委、民進中山市委會副主委楊國明介紹了民進中山市委會《推進破產企業“瑕疵”不動產處置 高效盤活存量資產價值》,提出聚焦企業因“瑕疵”不動產“處置難”而衍生破產“退出難”問題。
對此,中山民進市委會建議:一要成立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低價承接破產企業的不動產。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對破產企業名下存在程序瑕疵難以拍賣成交的不動產開展調查,預判評估風險收益后低價收購,與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積極對接完善規劃、報建、驗收、閑置處置等手續后再以市場價公開拍賣,或根據現狀直接用于市政公用事業,切實解決資源錯配的問題。二要明確破產企業的“瑕疵”不動產確已無法處置時的后續規范。如果破產企業名下不動產涉嫌違章建筑、不符合規劃或驗收要求等程序無法完善的,建議由法院牽頭明確細化后續處理流程,確保企業各類財產在無法處置時有相應責任主體承繼義務,確保破產程序的順利完結,確保市場主體法治化的有序退出。三要府院聯合探索破產企業不動產“證繳分離”“容缺辦理”機制。由市兩級法院與稅務、住建、自然資源聯合推出破產企業不動產登記容缺辦理服務機制,針對破產房企無力繳納稅費、土地出讓金導致房屋辦證工作受阻的問題,推進破產管理人將未繳土地出讓金納入共益債務優先受償,“證繳分離”提升破產案件辦理效率、降低破產財產處置成本,優化破產辦理流程,破解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辦證難題。在關鍵性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可容缺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或可先由破產管理人正常拍賣處置,再由拍賣的買受人補辦手續,推動破產企業不動產登記容缺服務在破產程序中的應用。